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投标时须同时提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车辆及驾驶员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车辆及驾驶员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4)供应商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符合客运要求标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
联系方式:020-2229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733、020-66341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翠萍、郑宏武
电 话:020-66341733、020-66341732